
汉网消息(记者 符樱 通讯员 张超)超长黄金周,市民在国内旅游,不用担心变成“进店游”了。10月1日起,我省将推行新版《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旅行社在旅游过程安排旅游者购物几次、到哪里购物,停留多长时间,都需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昨日,省旅游局、省工商局联合发布了《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示范文本,与旧版合同相比,相关条款更加细致,强化了旅游者知情权。比如,旅行社应在合同文本中注明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新版合同还明确了,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游览项目,必须征得旅游者同意,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
此外,旧版合同仍可继续使用至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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