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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甲流防控办:导游凡有流感样症状禁止上岗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9-25

  本报海口9月24日讯(记者陈新)今天,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国庆中秋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要求,每位导游和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相关工作人员,凡有流感样症状者均禁止上岗服务。

  重点防控人群

  学生和游客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关键时期,国庆和中秋假期即将来临,假期期间将有大量国内外游客来我省旅游度假,同时我省出岛旅游的人数也将明显增加,特别是当前我省部分学校仍有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发生,学生集体放假返家和长假后返校都给防控工作增加了难度,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各市县、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卫生、旅游、教育、检疫、交通、文体等部门要结合长假特点,对发热门诊、学校、口岸、旅行团队、宾馆酒店、网吧等重点部位,以及流感样病例、学生、游客、口岸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防控部署。

  酒店应免费提供

  体温计和一次性口罩

  通知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要重点落实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国庆节前要使每位导游和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知晓防控措施,熟悉防控程序,凡有流感样症状者均禁止上岗服务;二是要求各旅行社、宾馆酒店应配备体温计和一次性口罩,免费提供给有流感样症状的旅客使用;三是实行“谁接团、谁带团、谁负责”制度,导游接团时要对国内外旅客讲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政策,要主动询问游客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对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游客或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游客,应提醒其暂时不宜参团。

  通知明确,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现个别游客出现流感样症状时,应为其戴上口罩,由导游引导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暂停其旅游活动,劝其返回原籍居家观察治疗。如发现发热超过38.5℃以上或病情较重的流感样症状者,导游要迅速向旅行社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将患者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如果确诊为甲流H1N1流感,同团成员均作为密切接触者停止旅游活动,在进行适当的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如戴上口罩)返回原籍居家观察。

  节后学生返校

  体温异常者禁入校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节前和节后学生返校的防控工作预案,倡议学生在长假期间尽量减少聚会或到网吧等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多参加一些户外活动或体育运动。

  各学校在学生返校前要组织做好学校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清洁卫生,加强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通风。在节后学生返校的第一天要严格校园准入管理,对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流感样症状者,应建议其回家居家观察治疗,待症状痊愈后才能入校。开学后第一周,应严格落实体温晨午检、缺课登记、缺课追踪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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