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9月29日消息:“十一”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许多消费者正在筹划外出旅游度假。如何选择旅游社?怎样才能科学、理性地消费?昨日,市消保委特别提醒消费者快乐旅游五注意,切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野马旅行社”。
一是验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切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野马旅行社”,否则,自身消费权益将难有保障。
二是提防低价陷阱。有些不规范的旅行社为了招揽业务,往往设下“低价陷阱”。他们事先低价揽客,甚至“零团费”来吸引消费者,事后在旅途中向消费者加收额外费用,或通过减少景点、缩短时间等方法,使“质价相等”。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但要比价格,更要比质量,不要轻信不规范旅游社的低价广告和游说。
三是订立书面合同。旅游合同是消费者和旅行社之间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消费者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明。在合同中写明用餐、住宿等级、旅游线路、违约责任等事项,不使用“准三星”、“按照三星标准建造的酒店”或“豪华游”等模糊用语。一旦发现经营者在合同附件中添加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钱物损失或被窃,我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之类的不平等的合同格式条款时,应提出修改要求。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