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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纳斯景区村干部实行月薪制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甲猛    2009-10-10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0日电(记者潘莹)为提升喀纳斯景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推动景区进一步发展,从10月起,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对喀纳斯景区范围内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月薪制工资待遇。

  记者从阿勒泰地委了解到,根据当地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喀纳斯景区范围内的村干部月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其中,基础工资为800元、考核工资为500元。工资结算分两次进行,平时每月发基础工资800元,年底由所在乡镇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定级为称职以上的,将按每月500元标准一次性补发考核工资。

  作为国家5A级旅游区的喀纳斯景区,其辖区内分布着禾木哈纳斯蒙古民族乡等少数民族乡,近年来不少当地农牧民依托旅游业走上富裕道路。为进一步增强喀纳斯景区范围内的村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喀纳斯景区每年都选派村干部外出考察,并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旅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增强村干部带领群众参与旅游经营、增收致富的先进理念。

  喀纳斯风景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境内,以神秘的喀纳斯湖怪、云海佛光、湖底森林和枯木长堤四大奇观而著称于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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