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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风土人情黎族婚姻介绍
来源:     作者:吴耿    2009-03-09
    保亭地区的婚姻制度基本上一夫一妻制。解放前,青年男女在13—14岁时便可结交异性朋友。父但婚姻都是由母作主。通婚范围多在同一方言区里,而且还受到一定程度宗族关系的限制,如同村姓、不同村但同一个祖宗者不通婚。解放后,黎、汉联姻已不少见,但黎族之间同一祖宗的仍不能通婚。
  恋爱:黎族男女成年后和父母分开,自搭1间小茅屋居住,这种面积小、陈设简陋的小茅屋黎语称为“隆闺”。夜晚,青年男女们便三五成群到别村姑娘的隆闺中去,邀请姑娘到村庄附近的树木或空地上对歌,特色意中情侣。通过对歌认识后,有意者继续交往,恋爱时间长短不一,短则一两个月,长的一两年。
  订婚:解放前的订婚是由父母请媒人到女家去说亲,每次提亲带上槟榔,开始的一两次主要是来说明来意,女方父母一般不表示什么意见,男方带去的槟榔女方父母可以吃,但女子本人不能吃。第三次提亲时,若女方父母同意,女子可吃槟榔。第四次提亲,媒人除了带槟榔外,还要带上银元和烟丝到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商议礼聘。礼聘多的60个银元,少的30—40个银元,牛1头,槟榔1000个,青蒌叶40扎(每扎50片),烟丝30—40包,两条短衣,一长衫,猪肉数斤(长衫衣和猪肉是送给舅父的)。礼聘议妥后,订婚手续便告完成。私订终身的,也得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由男方补聘礼。解放后,订婚形式依旧,但礼聘有了新的变化,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
  结婚:结婚这一天,新郎穿上新的民族服装,吃完饭后等待新郎到来。媒人(一男一女或一男两女)领着挑聘礼的迎亲队到女家迎亲。女方也换装,结发髻,戴服饰。吃男方的村子后,男方即派人将先准备好的两把稻草点燃,新娘要从火堆上跳过,一男子则将一个鸡蛋抛过火堆打破,意在驱邪。新娘入门后不鸣炮、不拜祖公。吃饭前,由男方找来四男四女同女方送来的四男四女一起对坐,吃饭时,双方女子互相敬酒,一方双手交叉敬给对方,对方也双方交叉接接过再回敬,仪式完成后饭。吃完饭将新娘送回新房休息,习惯上不与新郎同睡。送亲的青年男女便和男方的亲友一起喝酒对歌,通宵达旦。两天后,新娘随陪送的人回娘家。等夫家农记或有事需要帮手时,才派人请她回来,等有了孩子才正式回夫家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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