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空间:村旁空地 实际飞行:超范围
许可高度:200米实际高度:远远超过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介绍,发生事故的热气球归属东莞市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记者致电民航中南管理局了解到,该公司于2008年9月获得民航管理局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部门注册,是国内较早获得上述许可的公司,具备热气球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
又讯相关部门初步认定,该失事热气球所属的东莞市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属于超范围经营。据了解,该公司今年7月在阳朔获得许可证,可在阳朔某村旁一块空地上进行飞行活动,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注册地点在东莞,注册标准为飞行方圆6公里,升空200米,且仅用于训练、个人娱乐用途。而此次失事热气球属于违规飞行,空中直线飞行距离已无法测量,飞行高度也远远超过安全飞行高度。
该公司的3名股东目前已经被阳朔县和荔浦县的公安机关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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