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北方大部份地区已经进入严冬,海南也迎来了一批又一批“候鸟老人”。“候鸟老人”的到来给海南带来了很大的商机,“老年公寓”就是其中之一。但记者连日走访发现,海口几家正规老年公寓似乎遭遇了共同的尴尬:曾经名气最大的海口“蓝色老人公寓”于两年前关门停业;海口振东老年公寓转而护理本地老人,几乎不接待“候鸟老人”;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今年仅接收7位“候鸟老人”……
蓝色老人公寓:屡遭亏损,移师三亚
位于海甸岛五西路的“蓝色老人公寓”,是一家单纯以外地过冬老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公寓,但24日记者走访蓝色老人公寓时,意外发现这里已经易主,公寓内一片荒凉,鲜有人居住。据该小区保安柳先生介绍,蓝色老人公寓已于两年前将这块地皮卖给自己的老板,老板正将这里作为小区经营。而“蓝色老人”在海口停业后,正在三亚另起炉灶,尚不知经营状况如何。
柳先生还称,蓝色老人公寓甚至还给自己留下了一点麻烦事:每到冬天,柳先生都会接到许多咨询“蓝色老人”的电话,他们一般是急于找房安顿的北方“候鸟老人”,有些还是“蓝色老人”的老主顾。柳先生只好一遍又一遍的告诉他们“蓝色老人”已经停业,挪去三亚,老人们大多显得很失望。
根据柳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已经移师三亚的“蓝色老人”,但对方并不愿意过多透露停业原因,只称自己现在在三亚的新公寓已经开始装修,即将投入使用。至于经营模式,仍在考虑之中。
记者查阅以前的资料发现,“蓝色老人”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做“候鸟老人”的生意并不盈利,因服务对象特殊只能是半年营业半年歇,做了5年都是在折腾。到了租房合同到期,便不再续签,急着将房产交了出去。
至于“蓝色老人”在三亚另起炉灶,是否会改变原来的经营模式,人们拭目以待。
振东老年公寓:转做本地老人护理
记者来到位于海口米铺村的振东老年公寓,看到里面已经住满了老人,几乎没有空闲床位,但居住者几乎全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本地老人。记者从该院负责接待的于主任处得知,振东老年公寓创办的初衷是既接待过冬老人又接待本地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但过冬老人一般只居住2到3个月,其余的时间公寓大都租给在此长期居住的本地老人。等到“候鸟老人”来海口寻觅房子时,已经没有多余的床位来供给他们。另外,由于公寓也接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而北方过来的过冬老人更愿意和健康、健谈的老人共同居住,这些希望度过轻松、快乐过冬时节的“候鸟老人”也逐渐放弃选择振东公寓。
因此,“公寓现在的处境也很尴尬,”于主任说:“想做两头生意,但现实环境不允许,所以现在不得不改变经营模式,只做对本地长期居住的老人的护理了。”
椰岛之家老年公寓:租金压力难以为继
据“椰岛之家”李护士长介绍:今年接待的“候鸟老人”非常少,虽然现在公寓已经住满,但“候鸟老人”只有7位,现在在这里居住的,大多还是外地以及本地长期在此居住的老人。
相比“椰岛之家”拥有15栋别墅的规模,7位老人显然太少了。李护士称,曾经有人建议他们将公寓模式改为一半针对“候鸟老人”,一半针对长期居住的老人。但即使这样,这“一半”也令他们为难:只针对“候鸟老人”就意味着公寓只能半年住人,半年空着,而这空下来的半年的房屋租金也令他们难以承受。
李护士长说,一些“临时公寓”也抢走了这些正规公寓不少生意。临时公寓一般采取家庭旅馆的模式,只在冬季开办两三个月,尽管临时公寓许多硬件设施不如正规公寓完善,但许多“候鸟老人”仍然喜爱这种简单省事的形式。所以一到冬季,临时公寓几乎遍地开花。
从现实情况来看,单纯针对“候鸟老人”的老年公寓,一般因难以解决“闲置时期”的成本问题,大多数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正如专门照料“候鸟老人”的府城快乐夕阳老年公寓负责人所说,“只是微利经营”。这令老年公寓不得不考虑改变经营模式以求盈利。正是这种在现实环境下的低头,让专门供给“候鸟老人”的公寓日趋改头换面,走向销声匿迹的边缘。
专家:海口老年公寓将趋向两种模式
海口市老龄办武金岭主任说,目前海口市的老年公寓和“候鸟老人”之间的供需关系存在一定的矛盾。由于海南的气候特点、发展水平,要彻底解决公寓的“闲置问题”仍然有一定难度。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对一般“老年公寓”往两方面引导:一方面发展针对独居、空巢老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社会机构,比如椰岛之家老年公寓;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计划(即海口社区养老点接受政府委托为老人提供无偿上门送时服务),力争逐渐完善海口市养老体系。在这样的基础上,从外地过来过冬的老人才能如本地老人一样享受日臻完善的社会福利。在现阶段,“候鸟老人”在海南租房過冬或许是最理想的异地过冬方式。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