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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旅游合同”启用 旅行社违规将受重处
来源:汉网     作者:许甲猛    2010-01-01

  汉网消息(记者韩玮 通讯员武旅)今天,武汉市旅行社将统一使用由工商和旅游管理部门共同监制的新版《国内旅游合同》。

  此次推出的新版《国内旅游合同》依据国务院今年5月颁布施行的《旅行社条例》,增设了旅游合同必备条款。例如,对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及场所、自由活动次数、目的地接待旅行社及导游信息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旅游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参加旅行社出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对于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所签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游行程、旅游标准等14条事项,以及未告知游客前往目的地的接待旅行社情况并征得其同意的行为,游客可向市旅游局投诉。一经查实,市旅游局将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规定,责令违规旅行社改正,并处以2-10万元罚款;情节轻重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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