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春节临近,省工商局针对当前餐饮市场出现缺斤短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低报价高结算等违法经营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餐饮市场专项整治。今天,省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整顿旅游市场两个典型案例。
拉生意给回扣,鲜渔档被罚20万
想扩大客源、增加收入,可以有很多办法,但三亚凯旭鲜渔档的经营者车雷却用了给回扣的方法,殊不知这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构成了商业贿赂,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还被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法定最高额罚款。
近日,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车雷经营的三亚凯旭鲜渔档进行检查时,发现车某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调查发现,自2008年8月5日开业以来,车某给带客人来消费的导游、的士司机、三轮车主现金回扣。仅在2009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期间,支付回扣3512元,违法所得4342元。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车某的行为属商业贿赂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4342元并处20万元罚款。
菜价瞬涨100元,海鲜店欺诈顾客被停业
点菜时标价68元,可仅一顿饭的时间,就涨价翻倍,变成了168元,这是什么菜?
2009年11月25日,消费者杨先生等人到三亚市金鸡岭路的三亚李春苑海鲜店用餐,共点和乐蟹、包公鱼、鸡腿螺、五指山野菜、冬瓜海螺汤5道菜,共计1000元。其中,一道名为“包公鱼”的海鲜,点菜时每斤68元,但是结账时却以每斤168元的价格收取。消费者杨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确认,张某的行为触犯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属于以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欺诈消费者行为,经营者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700元给消费者。
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已责令违规经营者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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