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让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建议——
多建保障房让百姓买得起
房产,作为一个重要民生话题,受到政协委员们的密切关注。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异口同声呼唤配建保障性住房,多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切实改善本地居民住房条件。
商品房配套建保障性住房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李仁君
李仁君认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建设、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海南省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李仁君称,当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多采用两种方式:集中建设方式和配建方式。所谓集中建设方式是指在行政划拨的建设用地上单独选址,集中建设;配建方式是指在新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可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建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城市采取配建方式,我省主要是以政府集中建设为主。
在普通商品房开发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比集中建设方式有许多优势。一般商品房在规划建设时应按详细规划先行或同步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建,这样可充分利用已有道路交通给排水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建社区服务机构,减少保障房单独建设的成本和管理运行社会负担,方便使用者避免集中建设因距市中心远、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而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采取配建方式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政府给予房地产开发商一定的政策优惠,房地产开发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提供保障性住房,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李仁君建议,为了实现在我省全面推广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方式,政府在审批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时,原则上必须要求开发商提供10%-15%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了补偿或鼓励商品房开发商参与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政府可通过多种优惠政策进行奖励。比如,按照10%-15%的同比例提高开发商的容积率,以提高开发商的积极性;还可考虑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免征部分开发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还可通过一系列政策,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政府的保障房建设当中去,使保障性住房建设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支柱产业作用结合起来,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
为低收入者多建经济适用房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唐泽、郁胜军、杨玉权、陈川志、王茀跃、叶力强、邢福寨、王安松
唐泽等8名省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对本省中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及外省购房群体购房区别对待。对本省中低收入群体,主要以提供保障性住房为主。对本省高收入群体和外省购房群体,以提供市场高档商品房为主。市场化的商品房以高端旅游房地产为主,多发展经营性酒店和产权式酒店,减少和限制发展低端商品房,对第二套房的转让征收较高的转让税,并尽早尝试征收较高的物业税,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和外省购房门槛。停止购房入户政策,对本省户口的居民返还物业税和进行住房补贴,保持海南人少环境好的优势,吸引高端人才来海南居住。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是政府为解决海南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应通过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同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限制。根据海南居民收入低的实际情况,经济适用房价格应控制在2000元/平方米以下,限价房价格应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同时通过推行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措施,多渠道提高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从机制上保证海南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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