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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加大旅游行业整治 3旅行社因投诉被处理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蔡于博    2010-02-02

  海口晚报网2月1日讯(记者 郑文强)  

  日前,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旅游行业进行整顿,对游客的投诉积极处理,并对3家被投诉的旅行社和当事导游作出处理。记者从市纠风办了解到,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对旅游行业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1月7日,一北京游客来信投诉称,海南南国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导游陈某某服务态度恶劣、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同时质疑入住宾馆是否符合四星级标准。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调查小组查实,在旅游过程中,导游陈某某向投诉人提出参加旅游合同约定之外150元自费项目的消费要求,双方争执后投诉人未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及其导游的行为未构成强迫游客消费。投诉人入住的宾馆属非星级酒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责成海南南国风光旅行社向投诉人作出诚恳道歉,并与投诉人达成补偿协议。目前,旅行社已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陈某某导游作出批评教育,并暂停其带团。

  去年12月28日,郑州游客魏先生来信件投诉称,接待他的导游王某某态度恶劣、强制消费500元自费项目。经查实,导游王某某和工作人员何某某强行向游客提出参加旅游合同约定之外500元自费项目的消费要求,双方争执后游客魏先生仍交纳了500元的自费项目钱。

  对此,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责成海南好友假期旅行社向游客魏先生作出诚恳道歉,退还被强迫收取的500元费用;该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提供旅游合同约定之外其它有偿服务,拟按《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旅行社已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导游王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并暂停带团。

  湖北游客李某某网上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反映:海南凤凰假期旅行社导游孟某某擅自增加购物点、减少景点等。收到投诉信后,市旅游质监所经调查,导游孟某某在万宁龙滚擅自增加一家果园店,向旅游经营者索取现金回扣,反映的情况属实。市旅游质监所调查后认为,导游孟某某擅自增加购物点私拿现金回扣,违反了《海南省旅游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导游孟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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