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2月1日出台规定,对旅游景点执行旺季门票价格的时间进行明确限定。
过去该市部分景点随意延长旺季票价,影响了城市旅游形象。根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实行旺季上浮的总时间每年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限定为三、四、五、九、十、十一这几个月份,且旺季价格上浮的幅度不得超过门票基本价格的50%。今后有关部门可依据此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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