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此洁净的街景,在今后的海南将随处可见。 海南经济报记者 李雪冬 摄
海经讯(记者 王辉)2月9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将在全省实施绿化美化环境工程,以创建花园城市、花园乡镇、花园村庄、花园单位为载体,打造重要节点靓点工程,将海南真正建成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要下狠招治理脏乱差
根据细则,各市县要在2010年完成环境卫生有关规划的编制,包括垃圾收运与处理体系、公共厕所、停车场、市场建设、排水、沿街建(构)筑物立面、户外广告、公共照明、园林绿化等。
逐步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到2013年,海口、三亚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要达到30%。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0年要达到80%,以后逐年提高,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
建成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据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指导各市县政府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镇)创建活动,推动全省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到2013年底,全省要有5个以上市县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1个以上城镇达到国家园林城镇标准,80%以上的设市城市和50%以上的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每年创建1—2个以上省级园林城镇。
同一问题犯三次负责人撤职
据介绍,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将建立长效机制,对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或通报;第二次发现同样的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第三次发现同样的问题,建议对具体负责人做撤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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