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杜娟)宋小姐报团去台湾旅游,没想到出行之前因打球致左脚骨折,无法按原计划出游。在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费被拒后,她将旅行社告上法院。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起诉称,宋小姐的母亲于去年8月底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台湾游,并交纳了两人的旅游费13200元。出发前3天晚上,宋小姐打球时候发生意外导致左脚骨折,无法再参加台湾游。第二天他们马上通知了旅行社,并要求退还旅游费,但旅行社拒绝全额退款。宋小姐和母亲因此起诉,索要全部旅游费。J001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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