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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景区经营权可办理抵押贷款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许甲猛    2010-03-06

  本报3月5日讯(记者赵英明)今天召开的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旅游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济南实际,出台新措施。按照这些措施,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

  各地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给予信贷支持。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鼓励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奖励旅游、福利旅游,所需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本文来源:济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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