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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境客排名第一旅行社奖10万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许甲猛    2010-03-09

  本报讯(记者张文)为鼓励旅行社招徕国内外客源,扶持其做大做强,近日,市旅游局专门制定奖励办法,对接待入境游客排名第一的旅行社奖励10万元,对接待国内游客排名前10的旅行社,每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

  接待入境游客总量和增幅前5名旅行社共奖励30万元

  根据《办法》,接待入境游客总量排名和平均增幅均进入前10名的旅行社,按总量和增幅6∶4的比例排序进入前5名的旅游社,市旅游局将给予总额30万元人民币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

  对西安地区接待入境自组外联总量排名和平均增幅均进入前10名的旅行社,按总量和增幅6∶4的比例进入前5名的旅行社,市旅游局给予总额为21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对入境旅行社每结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1元奖励。

  自组包机到我市旅游最高按每架次每人100元奖励

  凡从境外客源市场组织旅游包机到我市旅游,且每架次不少于100人(游客须在我市过夜,游览5个以上收费景点)按每架次每人100元人民币标准予以奖励。切位一次达到100人以上团队(游客须在我市过夜,游览5个以上收费景点)按每架次1万元人民币标准予以奖励。组织国内旅游包机,且每架次不少于100人(到我市旅游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5个以上收费景区)按每架次5000元人民币奖励旅行社。

  对于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来我市旅游的(游览5个以上收费景点),每专列人数达400以上的,奖励1万元;每专列达500人以上的,奖励1.5万元。

  接待国内游客总量前10名旅行社每社奖励2万元

  对接待国内游客,年度排名在全市前10名的旅行社,每社将获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为了培育我市的国际航线,市旅游局在《办法》中还制定了出境游奖励条款。对组织游客乘座我市与境外直航(香港、台湾、泰国、日本、新加坡、韩国)航班出境游,排名前13位的旅行社给予总额为10万元的奖励。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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