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推进改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作用,加强对国土环境资源系统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我厅出台了《行政审批网上巡查(动态)监督实施(试行)办法》,提出“三个明确”,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力度。
一是明确监督范围。厅纪检组运用网上巡查监督系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实时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监督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预警和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审批行为,受理行政审批投诉,组织实施行政审批绩效测评工作,收集审批资料和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明确纠错方式。对行政审批实行预警纠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如发生违反行政审批制度的情况,电子监察系统发出黄色纠错信号,同时系统自动向所在单位监察员、办理环节经办人通讯工具发出电子信号;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错误的,发出红色纠错信号,同时系统自动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通讯工具发出电子信号。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行为,被发出黄色纠错信号的,由所在单位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存在行政过错的,依据《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被发出红色纠错信号的,厅纪检组进行调查,存在行政过错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政审批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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