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某国际旅行社机票代理员余丽,为筹毒资满足毒瘾,利用自己曾做过机票代理员的身份,诈骗3名购票者的钱财共计49300元。29日上午,闸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余丽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38岁的余丽曾挂靠在某国际旅行社做订机票代理业务。刚开始做机票代理时,因余丽热情好客,处处替客户着想,赢得众多的客户,赚了不少钱。但好景不长,余丽在朋友的蛊惑下染上了吸毒的恶习,不到半年,挣来的钱就打了水漂。没钱了,余就挪用客户的机票款。由于余丽老是拖欠旅行社的机票款,不久,余丽被旅行社取消了机票代理资格。失去机票代理资格的余丽没了经济来源。她铤而走险,将骗钱的目标盯向了原先在她这里订票的老客户。
被害人王女士是上海某贸易公司的行政主管,公司的所有机票都由她负责预订购买。3年前,王女士认识了余丽,其间王女士公司大部分的机票都是通过余丽订购的,去年7月29日,王女士打电话给余丽要求订购5张上海浦东往返美国洛杉矶的机票、3张上海浦东往返海口的机票。余丽像往常一样热情答应并承诺给4至5折优惠。过了两天,余丽将8张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假发票送到王女士手上,王女士付了37300元给余丽。过了不久,王女士打手机给余丽,问她关于调换一张机票的事,但余丽手机关机,王女士便打电话到余丽的公司某国际旅行社,旅行社称早已和余丽解除机票代理关系。王女士赶紧打电话到航空公司票务中心查询电子机票的真伪,结果被告知8张机票全都是假的。当天,王女士到派出所报案。
从2009年7月开始,余丽用这种方法诈骗3次,共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49300元。2009年11月6日,余丽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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