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海南蔚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照丰水产有限公司、海南翔泰渔业有限公司、海南新天久食品有限公司、三亚远跳水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东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南洋芦荟生物工程(美国)有限公司、海南金鹿农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出口企业24种商品获准实行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区域(海南省)直通放行,至此,海南共有16家出口企业获准实行出口区域直通放行。
“直通放行”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将变产地、口岸两次申报和两次检验(查验)为产地一次申报和一次检验,出口货物经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该制度的实施,体现了检验检疫工作“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要求,有利于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降低口岸通关成本,促进企业经济增长和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直通放行后,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节约通关成本1/5左右。
加快推行直通放行制度是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力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海南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最大限度地实施检验检疫优惠政策的措施之一,今后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进一步放宽申请实施直通放行企业的条件要求,扩大直通放行的范围,使海南出口食品农产品等更多的企业享受直通放行待遇,促进企业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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