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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检查组肯定海南保障房建设,无挪用资金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周筱    2010-05-10

  本报海口5月9日讯(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谢曦)“海南省住房保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第22检查组负责人、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组长、住建部党组成员龙新南称赞海南的保障房建设的成绩体现在“认识、规划、资金、措施四到位”。

  根据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在中央检查组前三轮检查的基础上,今春组建24个组开展第四轮检查。其中第22中央检查组专项检查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范围是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列入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范围的廉租住房项目和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在琼期间,第22中央检查组分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垦区林区危房改造三个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了海口市美兰区、秀英区和儋州、昌江、三亚、万宁的6个廉租房项目、农垦红明农场、蓝洋农场2个危房改造项目、霸王岭1个林区危房改造项目,在海口召开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座谈会。

  据了解,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两批下达新增中央投资新建廉租住房计划共11770套、58.85万平方米,中央投资18425万元;农垦危房改造5.2万套、388.96万平方米,中央投资39000万元。截至2010年3月底,已全部开工,资金全部到位;竣工4.34万套、316.3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0.13万套、6.36万平方米,农垦危房改造4.21万套、309.95万平方米。

  中央检查组对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到位,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居民住房问题日显突出,海南及时召开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部署保障房建设工作,决定今年建设10.09万套保障房,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实现强岛富民目标。

  二是规划到位,为保证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新建保障性住房参建各方行为,海南各市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在住宅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划管理标准。

  三是资金到位,海南省中央资金拨付到位,程序合理,没有发生挪用现象。

  四是措施到位,为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平抑房价,将保障房建设范围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扩大到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八类;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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