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遗产日 海口文物局长呼吁积极保护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日 海口文物局长呼吁积极保护文化遗产
来源:南海网     作者:许馨尹    2010-06-13
市民观看展板(南海网记者杨婷婷摄)
钱币专家在鉴定古钱币(南海网记者杨婷婷摄)
南海网6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婷婷)今年6月12号是中国第五届文化遗产日。今年的主题是:“文化遗产,在我身边”。今天,海口市文物局在明珠广场举行纪念2010年中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活动,开展对《文物保护法》和海口市文化遗产的宣传,呼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文化保护及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共同保护海口市历史文化遗产。
今天上午,南海网记者在海口市海秀路明珠广场门前看到,这里悬挂了宣传“6.12中国文化遗产日”的横幅,还有大型的宣传喷绘牌。文物局的工作人员还现场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海口市文物保护宣传册、文物保护单位册等。文物专家还现场免费鉴定文物、接受文物法律法规咨询。
2007年3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公布海口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据了解,海口市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有1566处,其中,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65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6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1处,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8处,海口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
据了解,目前海口市存在市民对文物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政府资金投入不够、文物鉴定人才匮乏、对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城市建设加速开发和缺乏文物保护意识,造成历史文物环境风貌严重破坏,文物周边的环境状况日趋恶化,给各级文物单位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等窘况。
对此,海口市文物局局长王大新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天举办这个活动,目的是提高市民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文物保护的意义上说,不单单是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在此,王大新借南海网呼吁:全社会都来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列,让珍贵的文化遗产留在我们的身边。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