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9月实施,海口骑楼进入实质性改造阶段
水巷口示范样板街建设年内启动
本报海口6月18日讯 (记者张中宝)记者昨日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被纳入保护范围的海口骑楼建筑街区计划,今年启动建设水巷口示范样板街,这标志着骑楼进入实质性改造阶段。
打造海口“南洋不夜城”
据了解,条例突出了对海口骑楼建筑街区和府城传统建筑街区的修复改造,保持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特色,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和发展。
根据条例,现在海口市计划制定海口骑楼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海口市已成立了骑楼街区改造指挥部,对骑楼12条街的人口、产权、业态等进行了普查,正在制定拆迁补偿政策及安置办法。
海口市文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计划在水巷口打造骑楼示范样板街,作为改造的突破口,并建立水巷口游客集散广场。
据介绍,骑楼老街改造计划估算投资6.5亿元,将进行分段施工:水巷口段→博爱北路段→中山路东段→中山横路→中山路西段→新华北路。骑楼老街示范样板街改造包括街面建筑改造,保持增强街区风貌特征,增加老街入口广场,使水巷口形成具有环形流线的完整街区;进行符合现代商业功能的业态改造,主要是街景改造、植入民俗活动点,其业态初步定位为南洋风情休闲旅游和商业文化。
据悉,整个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建成后,这里将成为海口的“南洋不夜城”。
补贴生活困难的非遗传承人
据介绍,该条例不仅突出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公民、非文物单位使用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代表性纪念建筑的,使用权人应当与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使用责任书》,负责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复。
同时,条例规定市文化、商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传统艺术、工艺等特点,对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全面记录传承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艺,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对传承人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从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适当资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传承人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