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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珠宝购物点将分区经营 创造良好游客购物环境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周筱    2010-07-30

商报记者昨日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从7月起三亚市工商局将采取措施,对强买强卖、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客宰客行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旅游珠宝购物点必须在经营场所把A货、B货、C货分柜台或分区经营,对查实存在严重欺客宰客行为的,该局实行“一次性死亡”原则,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在整治行动中,三亚市工商局实行“一店一人、两人一组”的监管模式,确保每个点都有1名执法人员作为直接监管人,加强对监管责任点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做好巡查记录,引导其诚信规范经营。按照网格化监管、包片到点的原则,实行工商所巡查、分局检查、市局督查的三级监管责任制。直接监管人承担监管责任点的直接监管责任,辖区工商所所长负主要责任;快速处理消费纠纷。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勤作用,接到欺客宰客投诉后,保证在城区30分钟内、乡镇60分钟内到达投诉现场处理,确保件件投诉有着落,事事处理有回音。


同时,还制定七项监管标准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包括旅游购物点必须建立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旅游珠宝购物点必须在经营场所把A货、B货、C货分柜台或分区经营,并在物品标签和柜台醒目处标明A货、B货、C货;水果摊点必须统一计量器具,使用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电子计量器,不得使用弹簧秤或杆秤,销售的水果必须明码标价,名称真实,不得以虚假的水果名称代替水果的真实名称。


对查实存在严重欺客宰客行为的,三亚市工商局实行“一次性死亡”原则,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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