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海南省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投资保障机制,加大省财政对海南的生态补偿力度,推进海南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补偿范围和对象,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
培育132个“农家乐”景区(点)
省政府日前印发的《2010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提出,今年海南省将积极推动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清水湾、海棠湾、棋子湾以及尖峰岭、五指山、霸王岭、吊罗山、七仙岭、东寨港红树林等重点生态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海南特色生态旅游产品。
通过编制规划,引导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生态环境比较好的文明生态村,规范开发“农家乐”生态旅游,培育“农家乐”景区(点)132个。
新增5个省级生态文明集镇
加强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5个生态市、县创建工作,加强村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管理,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示范乡镇。着力在海口到三亚等旅游沿线打造一批精品生态文明村,重点抓好9个生态文明示范片区和西部6市、县20个生态文明片区创建点,以及30个生态文明示范镇的建设,新增1200个文明生态村,使海南省文明生态村占全省自然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组织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比较完善、生态环境较好、居民文明程度比较高的乡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集镇,新增省级生态文明集镇5个;组织生态经济发展较好、生态环境比较优美的自然村积极创建小康环保示范村,全省新增20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为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县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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