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讯(驻三亚记者 王春棠)10月21日和22日,三亚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灾后市场价格监管的要求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以防止农副产品及农资、建材等商(产)品价格暴涨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告诫书》明确规定:各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在商品进货价格未上涨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提高商品批发(零售)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等虚假涨价信息,不得垄断货源、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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