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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治理公款出境旅游 违规审批追究领导责任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1-09

  违规审批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报讯(记者邱大军通讯员张隆挺)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就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省该项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初步遏制,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商务厅和海口市、三亚市等因公出国(境)审批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和外事工作纪律。各市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制定出国(境)计划。财政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有关公款出国(境)经费年度预算制度,加强对公款出国(境)经费的监管。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案件、以公务为名从因私渠道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案件、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和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违反规定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的案件;严肃查处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规审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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