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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直事业单位即将发放房补 最高月补217元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0-12-28

  本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谢曦)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即将启动省直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为此该厅近日启动了省直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情况调查工作。

  据省房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是为了全面了解目前省直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实际情况,并为顺利开展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打好基础。此次调查范围为驻海口市行政区划内的省直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据了解,此次省直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拟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补贴管理办法》施行。在《海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补贴管理办法》中规定,未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的月住房补贴为,科员(含工勤人员中的技工和普通工人)125元;科级(含工勤人员中的技师)142元;处级(含工勤人员中的高级技师)167元;厅级217元。职工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面积不足控制标准的住房补贴(或差额面积住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500元。

  据省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为:科员、员级、助级、技工、普工是75平方米,科级、中级、技师是85平方米,处级、副高、高级技师是100平方米,厅级、正高是130平方米。住房控制面积均指套内住房建筑面积。

  省房改办要求,各有关单位需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盖章的附表表格和电子版报送省房改办。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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