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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两节"期间游览参观点不得提价
来源:     作者:王吉拉    2010-12-29
  昨天,海南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打击旅游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元旦、春节是旅游出行的集中时期,旅游价格也是广大游客出行关注的热点。为此,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旅游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违反规定在元旦、春节期间擅自提高价格,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优惠、价格干预政策的行为。各游览参观点要严格执行门票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元旦春节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和特种旅游项目不得提价,景区内其他服务价格要按规定明码标价,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不明码标价、虚高标价、园中园收费等行为。
  
  加强旅游餐饮价格实时监测工作,对海鲜品批发、零售市场及海鲜排档海鲜品实施价格监测公示,进一步规范海鲜排档的明码标价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定价,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严肃查处以次充好、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行为。对旅游车辆经营者执行政府定价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价,哄抬运价等行为。督促执行2011年春节期间海南省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防止出现异常波动,保持旅游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据悉,海南省物价局近期将派出工作组,对落实两节期间价格调控监管措施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对旅游重点市县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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