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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消除旅游“零负团费” 须先除高回扣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曼莉    2011-02-24

  南海网海口2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实习记者吴湟帅)海南旅游各种乱象之一的“零负团费”,是悬在国际旅游岛建设头上的一把剑。对此,房方委员代表民革在海南省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根除“零负团费”顽疾,要从砍除畸形的高额回扣入手。

  高回扣导致“零负团费”多次整治无效

  海南的“零负团费”现象大规模的出现是在2000年左右。这十年的过程中,因游客被欺骗,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公开曝光过多次;旅游界内部也是矛盾加剧,大规模的司机、导游罢工三次;围堵省政府二次,2002年还发生了几百名司机把政府的车队结算中心暴力砸毁的事件;三亚市的领导则是多年来多次向游客公开赔礼道歉……“零负团费”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将使国际旅游岛建设成效大打折扣。

  十年来政府出台了若干整治条例,也采取了几次大的整治行动,而且在2004年还专门通过人大进行了专项立法。可惜的是,治标不治本,每次的整治都是把板子打在旅行社和导游身上,却不知导致“零负团费”的真正原因是遍布海南岛大量存在的非法回扣!是畸形的高额回扣导致了“零负团费”和各种并发症。目前的主要回扣来源就是导游所谓的“三大项”(潜水、人妖、海鲜)和各种假冒的珠宝店、特色店及低劣景点。以潜水项目为例,目前是380元/人,但潜水公司能得到的毛利润还不到30%,在前几年甚至还不到10%,绝大部分则是给了旅行社和导游司机的回扣。

  这种拿回扣的方式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以卖假珠宝为例,用几十元的锆石充当真钻石诈骗游客上万元的钱财(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符合诈骗罪的所有主客观要件;高价高回扣的潜水和海鲜项目是经营者以虚高的价格销售,以高额回扣的手段拉拢导游和司机带领游客去消费,不仅存在偷漏税非法行为,也犯了商业贿赂罪。

  通过法律手段铲除高回扣 保证游客利益

  房方委员指出,如果堵死了导游、司机和旅行社拿回扣的机会,则导游和司机就会自然地向旅行社要正常的工资和车费,旅行社的硬性成本上来后,自然就会提高地接价格,零负团费的怪状也就迎刃而解了,宰客欺客的行为才有可能消除!归根到底,治理零负团费要从砍除畸形的高额回扣入手。

  由此建议,首先动用司法力量,坚决铲除具有明显诈骗犯罪性质的假货店,如水晶珠宝店、假药店等。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绝不能再用原来的仅仅是工商罚款的老办法;其次,对于合法经营却又实行畸形高额回扣的项目单位,采用与销售价格挂钩的强制性征税的办法,同时核定正常的商业促销费率,逼着它们没办法给得起司机导游的高额回扣。再者,取缔人妖节目。最后,对其它项目如海鲜餐、土特产购物等,发现任何一家店卖假货,或经营海鲜不明码标价,欺诈游客(杜绝阴阳价),采用一次死亡注销加高额罚款的制度,并且罚款所得归检举的个人和单位,以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弥补政府监管的人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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