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2月24日讯 (记者程娇 通讯员高昌江)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明天起,我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一律实行裸称交易,违规经营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
在海南海鲜交易市场上,“一斤螃蟹半斤绳”现象长期存在。省工商人士称,这种长期普遍存在的销售螃蟹捆绑粗重麻绳、布绳交易行为,已经构成销售掺杂、掺假商品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规定,从2月25日起,全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一律实行裸称交易,即只可使用可以忽略不计的不吸水的尼龙纤维细绳捆绑,代替原先粗重的麻绳、布绳。
对捆绑螃蟹的绳子重量(捆绑螃蟹的绳子称为混杂物),省工商局也作出明确规定,即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即一只重量为500克的螃蟹,它的混杂物重量不得超过25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经营者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部门查实后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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