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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应配套建公交站点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1-02-26

  尽管海口、三亚相继推行“公交优先”政策,但目前市民仍无法感受到公交优先的“优”之所在。

  省政协委员梁生彬认为,市民仍无法感到公交优先之“优”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城市道路建设是以车为本,导致路面越来越宽,人行道却越来越窄,自行车专用道逐渐消失,公交车专用道名存实亡。受经济水平、城市建设状况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影响,海南公交线路分布不均衡,运力分布不合理。

  为此, 梁生彬委员建议,首先要制定公交优先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公共交通站点和配套设施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站点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商场或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内容。在城市路网建设和其他相关设施建设中,优先保证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

  立足现有条件,对同向三车道以上和繁华路段的两车道设置公交专用线,对单行道采取适度限行措施,保障高峰期公交车仍可快速通行;在道路和安全许可情况下,规定公交车辆享有更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要以此外,政府应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偿机制,既要对各种公共服务原因造成的收入减少,和燃油价格调整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补贴,也应将燃气车纳入新能源车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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