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占重量几可忽略不计,但价格依旧在海鲜差价率管理办法准许幅度内
王成诚
本报三亚2月25日电(记者 王成诚)我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一律实行裸称交易, 对捆绑螃蟹的绳子重量(捆绑螃蟹的绳子称为混杂物),省工商局也作出明确规定,即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今天记者走访三亚湾、春园路、友谊路等海鲜排档聚集的地方走访发现,海鲜排档捆绑螃蟹的绳索均是质量非常轻的玻璃绳,但价格依旧在海鲜差价率管理办法准许幅度内。
记者今天中午前往三亚湾路海鲜一条街看到,水族箱里的螃蟹均用塑料质的玻璃绳捆绑,一海鲜排档业主告诉记者,这些玻璃绳非常轻,用于捆绑螃蟹的绳索最多重10多克,可以忽略不计。据了解,自2月2日中午12时开始,在所有海鲜排档、酒楼强行推广一项新规定:螃蟹买卖一律裸称,捆绑螃蟹的绳索一律改为重量非常轻的玻璃绳,禁止使用吸水性较强的布绳。螃蟹交易新规不限于春节期间,将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形成经验后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向全省推广。
据介绍,过去消费者对一斤螃蟹半斤绳的现象非常不满,春节前检查组在某排档称了一只螃蟹,发现螃蟹净重8两,但绑螃蟹的绳子却重达1.5斤。现在,全省推行裸称交易,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极大的保障,三亚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经营者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部门查实后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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