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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松绑:好事如何办好?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1-02-27

  曾几何时,一只五花大绑的螃蟹,螃蟹有8两,绳子却有1斤半重。“绑绳卖蟹”成了小贩的行规。有小贩调侃,哥卖的不是蟹,是绳子。这对消费者实在不公平。

  “一斤螃蟹四两绳”的怪现象如今终于有望结束了。本报今日报道称,从2月25日起,全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一律实行裸称交易,同时,省工商局做出明确规定,捆绑螃蟹只可使用不吸水的尼龙纤维细绳,绳子重量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

  给螃蟹松绑、一律实行裸称交易,消费者再也不用担心商贩“掺杂使假”的欺客宰客行为了,这无疑是好事一桩,体现了政府部门整顿市场的信心。

  但好事要办好,避免好经被“念歪”,仅仅寄希望于出台一部新规显然还不够,要真正规范好我省的海鲜市场,还有很多后续的工作要做。

  首先,要做好两个“防止”:第一,防止不良商贩哄抬物价,从而把损失变相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全指望绳子赚点钱”的小贩少了,但价格却涨了。正如市民所质疑的那样,螃蟹裸称后,“提高的价格如果抵消了麻绳的价格,那有什么意义?羊毛始终出在羊身上,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事实上,松绑蟹每斤已经上涨了25元左右。要想确保螃蟹松绑不走样,就必须对违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这就需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出台细则,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第二,防止不良商贩玩新的花招。螃蟹的销售商良莠不齐,新规出台之初,不良商贩可能不会“顶风作案”,但时间一久,受利润的诱惑和利益的驱使,他们会不会想其他让螃蟹“增重”的法子?还真难说。所以,监管这根弦不能放松。

  螃蟹裸称,是为了规范市场道德,这从长远来看,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都是好事,像三亚的做法就很好———海鲜排档螃蟹均用玻璃绳捆绑,所占重量几乎可忽略不计。这个经验值得向全省推广。要确保新规不走样,就必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给螃蟹松绑,要形成长效机制,切忌“一阵风”、突击搞运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规范市场,重塑海鲜市场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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