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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下月起恢复旅行社审批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作者:林可婷    2011-03-29

  我省下月起恢复旅行社审批

  每年审批20家以内,注册资本升至100万元以上

  本报海口3月28日讯 (记者杨春虹 实习生葛明明)为配合我省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旅游委从去年7月1日起暂停了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的审批工作。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省旅游委获悉,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推进,我省旅游市场形势发生新的变化和需求,为鼓励更多的优秀企业来海南投资旅游,促进我省旅行社业的健康发展,我省将从4月1日起恢复旅行社审批工作。

  据介绍,我省将合理控制旅行社审批的数量,每年审批旅行社数量控制在20家以内,如有旅行社注销或吊销,可作为空缺补上;鼓励大资金、多客源、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申办旅行社。

  同时,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我省对旅行社设立审批标准进行了量化。其中,《旅行社条例》中规定旅行社设立“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针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将设立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提高到100万元以上。旅行社名称中冠以“海南”或“国际”字样的,注册资本金需达到200万元以上。

  量化标准明确,设立旅行社的场地面积需有独立产权或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平方米;不少于8部联网电脑,不少于8部直线电话机,不少于8只业务档案柜,配有传真机、复印机、财务专用保险柜、空调机、1辆以上业务专用车等,要求设备完好可用;旅行社设立后,应与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时限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整。同时对室内分区、人员资质、规章制度、责任保险金等均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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