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高虹通讯员刘桂林)针对备受人们关注的食品添加剂问题,省工信厅和省食品安全协会近日向全省食品工业企业发出公开信,要求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公开信》指出,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自觉接受主动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要严格按食品安全法及工信部有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产品委托加工必须依法向法定机构备案,坚决杜绝为无合法资质、原材料和添加剂来源不明、质量无保证、质量责任不明确以及一切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委托企业或个人进行产品加工;即时全面开展对原料进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标签标识、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管理,严格落实采购验证、进货验收、入库保存、领取、投料登记、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生产检验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准确;要索证索票,票证保留完备,坚决杜绝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