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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旅行社业绩突出将获奖励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杜秀燕    2011-05-27

  为扶持旅游行业发展,充分调动旅游业拓展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三亚在去年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相应提高标准,今年继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从具体奖励办法可以看出,除了对接待旅客的总量上进行鼓励,还在质上有所政策倾斜。

  三亚市旅游部门制定的《三亚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对年接待过夜游客总量达到3万人次以上(含3万人次)的旅行社给予3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万人次增加奖励1.5万元,最高奖励限每家20万元。

  对年接待入境过夜游客(含港、澳、台地区)达到2000人次以上(含2000人次)的旅行社,每人次奖励10元,每家最高奖励限50万元。如人均停留4天以上的,在以上奖励基础上每家再增加奖励1万元。

  对组织10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团,并入住四星级、五星级及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经营的酒店(以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布的备案名录为准),年度累计用房总量达到5000间夜以上(含5000间夜)的旅行社,每间夜奖励10元,最高奖励限每家30万元。

  对入住五星级及五星级标准建设经营的酒店,年度累计用房总量达到5000间夜(含5000间夜)的旅行社,每间夜奖励10元,最高奖励限每家30万元,但不与以上会议团重复奖励。

  对旅行社组织国际豪华邮轮停靠本市港口并安排游客游览消费的,奖励每艘次3万元,游览消费的人数不再计入其他奖励人次。

  根据旅游部门测算,三亚财政需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旅行社发展奖励。(记者刘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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