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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违规携运免税品 被限制3年不享离岛免税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吉拉    2011-05-30

  本报讯(记者罗霞通讯员王基辉)近日,我省一名旅客因违规将所购买的免税品转交给他人带出机场隔离区,被限制3年内不得享受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海口海关为此提醒广大旅客,所购买的免税品必须由本人一次性携运离岛,不得转交或转售给他人带出机场隔离区。

  当日,旅客李某将在三亚免税商店购买的免税品赠送给一同进入隔离区送行的朋友张某,张某将免税品携带出隔离区时,被在出口通道值班的海关关员和海关协管员检查发现。海关关员与张某一起找到旅客李某后,将免税品退还李某。同时,海关关员向李某宣传海关政策规定,发放违规告知单,并将李某的违规信息录入海关监管系统,限制其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政策。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离岛旅客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在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未按照规定将免税品携运离岛的;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者离岛航班等信息的;违反其他规定的。同时该《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还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效应带动,近一个月来三亚凤凰机场、海口美兰机场进出岛人流量增大。为避免因手续繁琐造成购物、提货现场人流拥堵现象,影响旅客乘机,海口海关坚持“由企及物”和“守法便利”的执法理念,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全力为旅客提供一个便利快捷的购物、提货通关环境。同时,海口海关在免税店、机场设立了监管机构,综合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巡查核查、视频监控等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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