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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农民将获"生态补偿" 每亩林地每年补贴240元
来源:     作者:黄蕾    2011-10-04

  从今年起,三亚重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水源林保护区域内的农民将得到“生态补偿”——林地每亩每年补贴240元。为啥?因为《三亚市生态效益补偿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

  林区集中——农民收入偏低

  重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水源林区生态区位重要,承担着水源涵养、调节气候等诸多森林生态效益功能。然而,这些地区可供农民耕作的土地较少,生态保护与开垦耕作的矛盾较为突出,农民收入较低,生活比较艰辛。

  市财政局负责人举例说,育才镇林地面积17万亩,耕地面积270亩,林地面积占全镇总面积的70%,去年全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08元,仅为三亚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502元的50.88%。

  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并举

  2011年,三亚财政安排211万元,在育才镇抱安村试行对保护生态的村民给予财政补贴,受到农民欢迎,并自觉成为生态保护的主体。

  为实现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均衡发展,做到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统一,三亚结合育才抱安村试点经验,决定在全市推广“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增加农民收入。

  《暂行办法》规定补贴对象为:居住在三亚市重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域内及集体土地较少,生态区位重要且积极参与履行好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本村户口且年满18周年以上的成年村民。

  补贴区域的界定由村委会提出申请,市林业局根据生态区位、公益林、天然林及水源涵养林分布、国有林地与集体土地比例、农民收入等因素,拟定补贴区域,报市政府审定。补贴区域一般以整村为单位申报。

  补贴金额——今年每亩林地240元

  据介绍,每亩林地补贴金额由市林业局根据生态补偿补贴区域村民生活成本及生态效益综合核定,今年每亩林地补贴金额暂定为240元。

  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说,各生态补偿补贴村的每人补贴金额最高不得高于城镇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的1.5倍,最低不得低于城镇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各生态补偿补贴村的每人补贴金额的平均数不低于城镇最低生活补助标准。

  同时,市林业局、生态效益补偿区域所在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根据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及具体情况划定森林保护责任区,把保护责任区的地块落实到每个村民小组,并签订生态效益补偿协议,实行整村联保,做到有奖有罚,相互监督。根据监测结论和日常管理结果,每半年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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