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南开展文明环境整治 实施城乡净绿美靓工程
海南开展文明环境整治 实施城乡净绿美靓工程
来源:     作者:黄蕾    2011-12-23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2月22日电(记者李利君)“海南文明大行动”文明环境行动动员大会今天召开。海南将从2011年11月起,连续三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文明环境整治,实施城乡环境“净绿美靓工程”,加大全省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卫生保洁机制,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各市县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完善属地环境卫生、重要地段景观、照明、户外设置物、停车场、集贸市场、无障碍设施等专项规划,以及22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的规划修编工作。加大垃圾收运体系、污水处理、公共厕所、排水通道、农贸市场、停车场、园林绿化、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脏乱差治理难等突出问题。

  到2014年底,全省建成区绿地率要达到37.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建成区人均公园面积达到13平方米;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健全卫生保洁体系

  各市县将建立实行卫生分片包干的卫生保洁机制,在城乡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保洁标准,并在片区或路段将卫生保洁责任人和保洁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直各成员单位要参照城乡保洁机制,开展常态化保洁,做好交通干线、加油站、农场、林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环境卫生,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为了形成良好的经营秩序,全省主要街道、车站等经营场所一律进店经营,杜绝私自搭建经营场地、占道经营、散发小广告、乱贴乱画等行为。对“门前三包”落实的,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

   创建文明户外形象

  省内施工工地应实行封闭围挡作业,设置明显的作业安全标志和提醒标志。工地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场内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应按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置。各市县要摸清违法违章建筑情况,对建法建筑进行全面整治。

  对未经审批、破旧残缺、废弃、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在道路上散发广告印刷品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在城镇道路、街巷等适宜的地方设置一定数量的免费便民张贴栏,以满足群众发布信息的需要。

  海南还将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为全省50万残疾人和108万老年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建立多重监督检查机制

  2013年是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年,文明环境大行动的实效将纳入各市县各部门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

  此外,海南还将建立层级行政监督机制,聘用环境卫生监督员,对乱倒、乱扔、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劝导和纠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环境卫生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群众举报的“脏、乱、差”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由媒体予以曝光。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