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5月14日从海南省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获悉,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海口已正式列入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目前,海口市已成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这次纳入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共有16个,分别为: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
根据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海口将从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装备两个方面展开低碳建设工作。
一是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低碳建设理念,实施低碳优化设计,强化低碳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低碳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二是推广应用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目前海口不断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站场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表示,作为试点城市,海口可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以下具体项目有选择地开展试点: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切实提升低碳建设理念,合理使用低碳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推广应用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合理提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的拥有比例,推广使用港口、站场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模式及操作方法,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设智能交通工程,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利用碳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
据悉,试点工作将建立“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四级机制。2012年2月至8月,为试点前期工作阶段,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审定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为试点实施阶段。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据了解,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一项新的战略任务。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7%左右,且以每年1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城市一般拥有较密集的交通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交通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域。
因此,选择以城市为主体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达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合资源、积累经验的目的,以此来探索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可行模式和合理路径,并予以体系化推广,形成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的有效推进机制。(记者 史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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