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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苗族民歌入选
来源:     作者:王吉拉    2012-05-26

  本报海口5月25日讯(记者黄晶)记者今天从省文体厅获悉,海南苗族民歌、海南贝雕、鹿龟酒酿泡技艺、沉香造香技艺、天后祀奉、琼海闹春习俗等6个项目入选第四批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至此,我省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6项。

  在省政府日前公布的第四批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名录中,内容涉及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舞蹈、民俗等五大类别。

  此次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有6项,其中:传统音乐一项,是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申报的海南苗族民歌;传统美术一项,是由海南纨美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的海南贝雕;传统技艺二项,分别是由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鹿龟酒酿泡技艺和屯昌县文化馆申报的沉香的造香技艺;民俗二项,分别是由海口市妈祖文化交流协会申报的天后祀奉和琼海市文化馆申报的琼海闹春习俗(鲤鱼灯闹春、乐城岛闹元宵)。

  此外,列入第四批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名录有3项,分别是: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馆、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三亚市群众艺术馆共同申报的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由陵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的传统舞蹈钱铃双刀舞(咚铃伽),以及由屯昌县文化馆申报的民俗项目——军坡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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