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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绿色崛起 我省拟制定海岸带开发与管理条例
来源:     作者:黎贤伟    2012-06-02

       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日前通过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将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以法规性决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名义号召全省人民积极投身于实现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伟大事业中去。

  优先安排绿色崛起急需立法

  《决议》主要起草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褚晓路告诉商报记者,通过作出法规性《决议》,体现省人大对省委总体工作部署的响应;同时,《决议》对人大工作、“一府两院”(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保障和落实方面提出要求,要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立法创新力度,以立法促进和保障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褚晓路认为,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名义作出这一决议,对于统一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和各级国家机关为完成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各项目标而奋斗,是十分必要的。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意见组织专门起草小组,起草了《决议》草案初稿,征求了“一府两院”等方面的意见,先后五易其稿,形成了提请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草案。《决议》在内容上注重原则性、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既有针对性地强调实现绿色崛起的主要任务和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责,又为实践探索留下空间。

  据了解,在学习、领会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法工委对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已有的立法项目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并有针对性地对急需立法的项目进行了补充。将及早研究确定今明两年立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推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急需的立法。同时,着手开展编制下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注意与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相衔接。

  “法律法规只能在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需要与可能调整时才能制定。”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今后五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的原则,主动调整立法工作重心和视角,始终保持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排除障碍、拓展空间、规范行为。我们相信,未来五年,海南、海口将以绿色崛起的崭新景象展现在世人眼前。

  “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鸿建说,实现绿色崛起是全省更是三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近年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在兼顾发展与保护方面做了不少积极尝试。

  拟制定海岸带开发与管理条例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今明两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立法,一是促进和保障对外开放和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改革,夯实绿色崛起的体制基础,拟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条例,批准海口综合保税区条例等。二是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推动生态立省,夯实绿色崛起的生态基础,拟制定海岸带开发与管理条例、生态核心区保护条例、生态补偿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等。三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夯实绿色崛起的产业基础,拟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南繁育制种基地管理条例、畜牧业促进条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四是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发展新的旅游业态,夯实绿色崛起的服务业基础,拟制定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西沙旅游开发与管理规定、邮轮游艇产业促进条例、餐饮业管理若干规定、旅游产品开发与管理规定等。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夯实绿色崛起的社会基础,拟制定保障性住房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规定、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

  今年下半年将开始编制下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确定立法规划项目时,要围绕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重点将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扩大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同时,注意与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相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透露,目前,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正抓紧制定海口市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我们将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立法,拟安排制定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园绿地管理办法和海口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法规,更加注重对自然资源尤其是对绿地、水和环境等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利用。

  该负责人说,海口拟安排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法规,并重点关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乡村旅游、房屋权属登记以及河道采砂、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将在第一时间上升为地方法规。此外,我们还将适时对海口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海口市消防条例、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等进行修改,使之更加适应海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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