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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导游工资性收入 让导游回归服务业
来源:南海网     作者:黎贤伟    2012-07-05
    安徽游客姚远等人今年三月到海南旅游,遭遇了“黑导游”:该导游不仅收取高额自理景点费用,减少行程中安排的景点,还对不消费的老人态度恶劣……,姚远一怒之下给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写信投诉。近日,蒋省长对此事专门做了批示(南海网海口7月2日消息)。

  看完新闻,我们不禁再次为海南的旅游现状担忧。年初三亚的天价海鲜宰客事件,水果缺斤短两事件都给国际旅游的旅游环境敲响了警钟。被奉为“上帝”的游客,本来应该怀着愉悦的心情欣赏海南美景,本来应该在欢声笑语中体验海南特有的风俗文化,但怎么就成了导游手上“待宰的羔羊”?

  跟团的游客一踏上海南的土地,导游就成了“临时保姆”,手上掌握游客的衣食住行。分析海南爆出的这些负面新闻不难发现:这些负面事件的核心都是和导游息息相关的,或者说是和导游利益息息相关,导游在安排行程,在安排食宿,在联系车辆,在协调景点时似乎处处都在想尽办法“从游客口袋里掏钱”,虽然都是金钱惹的祸,导游却显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归根到底,我认为是导游“承包”旅游团惹得祸。据我了解,零团费模式下,很多的导游其实是在搞“游击战”,把导游证挂在旅行社(不高兴就换一家),旅行社有业务后就把游客按照每人几十元的价格“承包”给导游(注意:这个钱不是旅行社给导游的,而是导游交给旅行社的)。至于以后导游怎么折腾,怎么带团,能从游客身上榨出多少油水就看导游的“本事”了。在这样子的模式下可以预料:在没有规则约束和严厉惩罚的情况下,导游为了挣更多的钱肯定会绞尽脑汁,“羊毛出在羊身上”,一个个游客就自然待宰对象。结果可想而知:导游之间为了怎么逼迫游客掏钱肯定会形成很多潜规则,导游之间也会做“经验交流”,甚至,不会坑蒙拐骗游客的赚不了钱的导游也就成了“蠢导游”,于是天价海鲜,频繁购物,强迫购物,高价景点,色情陷阱……这些旅游中的畸形现象就出现了。

  “承包”旅行团模式助长了“零团费”,因为旅行社接待“零团费”游客并不会亏损,它可以转包游客给导游从而收取费用。导游可以从更改路线,提取回扣,多收门票费用中获利,姚远等人不是被收了180元的费用参观祈福湾景点吗?这个定价仅为35元的价格直接翻了5倍卖个游客,哪怕它还没完工迎客!而作为旅行社,只负责接团报名收钱安排航班,导游不用担心,风险不用担心,似乎更好“赚钱”!在这个模式下,受到伤害的,自然是本来应该作为上帝享受服务的游客。

  海南刚开始发展旅游业的时候,承包制的导游模式和形似“皮包”公司的旅行社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海南的市场。它灵活而机动,导游与旅游公司分成两块可以自由组合,它数量多,规模小,在海南游客井喷之时这样的模式一定程度满足了市场所需。但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随着海南旅游的发展,这样的模式势必要被取代,我们需要更规范化的模式来发展旅游。靠市场自身的调节,靠这种模式下利益既得者是无法自然“自我改变”的,这需要我们行政的强势介入。

  如何改变这种改变“承包模式”,让导游不再以一种经营性的形象出现?笔者认为,首先,旅游公司准入门槛需要提高,需要规范化,需要有固定的导游,导游的报酬只能从旅游公司提取,禁止导游和游客之间,导游和饭店之间,导游和景点之间直接发生金钱交易;二是要大力提高导游的待遇,导游风里来雨里去异常辛苦,旅游公司除了要给导游完备的保障外,其工资福利休假都要提高;三、加大处罚力度,导游除了被吊销或者除名,可以再增加罚款处罚。

  只有让导游工资性收入成为其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导游这个职业才能真正回归服务业,到海南的游客也才能得到“上帝”的体验,而不是一上岛就成为“待宰的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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