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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添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34个小康环保示范村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3-01-07

  34个村获评小康环保示范村

  在三亚市海棠湾镇龙楼岭下,一栋栋小洋楼藏身于绿色果园之中。 特约记者 孙清 摄

  本报海口1月6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吴强 张德福)近日,三亚市海棠湾镇、三亚市崖城镇、琼海市中原镇、文昌市锦山镇、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5个乡镇获评“2012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潭村等34个村庄同时获评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至此,我省已累计建成19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150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

  据介绍,以上5个获评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的共同点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较完善,建有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型镇区居民文化体育休闲场所,人居生态环境优美,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发展方兴未艾,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较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社区。

  34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分别是: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洽教村、三亚市凤凰镇梅村村委会抱贵村、儋州市白马井镇马口井村委会马口井村、文昌市东阁镇群建村委会排港村、万宁市北大镇中兴村委会竹埇村、五指山市番阳镇孔首村委会抱除村、定安县新竹镇卜优村委会卜优村等。这些村庄建筑布局合理,村道整洁。村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水均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或沼气工程集中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等。同时,建有文化室、休闲活动场所、沼气池(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文化宣传栏等基础设施,是所在市县经济条件较好、村庄生态环境优美的村庄之一。

  省生态办有关负责人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和组织形式,也是促进我省小城镇环境建设,提升镇村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农村,促进生态省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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