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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民警提醒:六月是学生溺水高发期
来源:     作者:林可婷    2013-05-24

  23日下午,在白沙门沙滩上,有几个孩子还不到3岁,也被达人带到海里玩水。岸上有多个警示牌。上有“本海域属溺亡事故高发区,请勿下水游泳”等字样,可是大家都视而不见。 南国都市报记者 陈卫东 摄

  防孩子溺水我们做到位了吗?

  近年来,海口市区不断发生包括学生在内的溺亡事件。22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区四处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点,发现险情较多,缺乏监管。23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将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各校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普及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疏导。

  南国都市报记者贺立樊 见习记者王小畅

  中小学校

  制定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获家长认同

  23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再次来到了海口市海甸岛白沙门公园,发现据此不远处便有一所小学。海口市第25小学位于白沙门公园附近的德利路,距白沙门海滩只有短短1公里左右的路程,如果一旦有学生单独来到海边游泳,后果不堪设想。不少家长表示,由于平时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对于孩子在校时的安全问题则寄希望于校方。

  海口市第25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德育工作的俞老师表示,学生的安全问题,特别是溺水问题,一直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基本上每次开校会都做重点强调,平时也会通过校园广播系统进行宣讲,让学生意识到不可随便下河游泳。”俞老师说道。在校园内,随处可见贴在墙面上的安全标语和宣传短文。校方对可能出现的包括溺水在内的安全隐患,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由校医室与学校保卫部门进行配合,能够快速合理地将险情解决。

  “家长会上,老师也会与家长强调安全问题,要求家长不要随便让孩子下水,家长必须进行陪同。”俞老师说。在校门外,一位准备接送孩子的家长表示,愿意配合校方的工作,支持校方对学生进行的安全教育。“小孩比以前懂事了,如果想去游泳,都会拉着我去正规的海滨浴场。”该家长表示。

  海口市九中德育处主任陈老师向记者表示,学校要求班主任要利用周会给学生传授防溺水的知识,还印发了相关的防范注意事项发给学生家长。

  对于防溺水技能教育问题,陈老师介绍,因为他们学校没有相关游泳设施,所以还不能给学生上游泳课。学校建议有条件的学生可以到相关正规的、有资质的游泳培训机构学习。而应急抢救的基本技能,学校正在计划组织每个班主任去学习后,再对学生进行培训。

  街道办和派出所

  竖牌警示 民警充当“法制副校长”

  海口市白龙街道办副主任吴平表示,对于街道管辖范围内的河流,都在岸边设立了警示牌,并且张贴告示,提醒市民不要下水。“时常与辖区内居民进行沟通,首先劝导家长不要到河里游泳,为孩子做好榜样。其次与家长交流教育孩子的方法,让孩子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吴平说。

  在海口市白龙派出所,记者了解到,每年的六月份,特别是暑假期间,是学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目前还未接到有关辖区内学生溺水的报案,派出所仍然在保持警惕,加强对辖区内学生的普法教育。”海口市白龙派出所所长黄慈航表示,每学期都会集中辖区内学校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上一堂普法教育课,“并且根据学校所属的社区,安排社区民警担任该校的‘法制副校长’,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问题。”

  黄慈航表示,由辖区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通过每个学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普法教育,是集中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最好办法。

  教育部门

  要求加强宣传教育 呼吁社会多关注

  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符先生介绍,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是一项常规内容,每个学校常年都会进行。因为海南地区天气炎热、水源多,这时段又属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教育局要求每所学校都要进行防范溺水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除此外,要求条件允许的学校应该要教导学生一些防范技能,比如游泳、遇到应危情况的抢救方法等。

  “这种教育年年都做,但都不能完全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符先生向记者透露这项工作的困难。符先生称,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这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上,有的学生有自己的想法,不照学校的要求去做,那么也很难监管。其次,有些孩子家长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工作忙等,对孩子在校外的监护不到位,也会造成这类事件的发生。

  符先生呼吁社会要多关注这个问题,看到有学生在不安全的水域玩耍时,要积时地提醒和制止。此外,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希望相关部门竖立警示牌和建设一些防护设施,例如龙昆沟的防护拦等,避免学生接近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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