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抽奖中大奖概率低
许多商家借节日之机,玩“购物送大奖”把戏,规定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就能参加抽奖等活动,但事实上消费者抽到大奖的几率微乎其微。
提醒:消费者不要为参加抽大奖而盲目购物,一时冲动买了不需要的商品。
2.购物赠券用起来有条件
商家在节日促销中的宣传口号往往十分诱人,如“买300送200”、“买一送一”等,但当消费者在这些口号驱使下多消费以达到商家的要求时,却发现优惠原来是有条件的,如200元的优惠券分为30元是买衣服时用的,20元的优惠券是买鞋子时用的,15元的优惠券是买文具时用的等等。
提醒:消费者应在消费前向商家咨询清楚。
3.打折名不副实
商品打折与商品赠送一样暗藏陷阱,如“买两件八折”通常规定了选择的范围;“全场三折”后面还有个小小的“起”字,消费者不注意很难看到;更有商家在打折前大幅度标高商品原价。
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按需购买,仔细查看价格、型号。
4.就餐赠券有附加条件
节日期间,“吃100送100”、“买一送一”等此类促销口号屡见不鲜,但当一些消费者的消费金额达到商家的标准时,却被商家告知要获得这些赠送品还有附加条件。
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应向商家了解清楚赠送的全部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5.以告示推卸应承担责任
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脱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但某些商家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商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店堂告示。
提醒:消费者遇到商家出示的不平等规定时,应该理直气壮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警惕“订金”和“定金”
节假日是商品房、家具、轿车等大件商品消费高峰期,经营者往往要求消费者先支付一部分价款,在签订合同时故意将“定金”写成“订金”。
提醒: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买方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