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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旅客携带砗磲制品出入境须申请证明
来源:     作者:林可婷    2013-10-31
   南海网海口10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泽亢 通讯员王基辉 吴昊 )近日,三亚海关先后查获2名旅客携带出境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砗磲制品2个。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携带砗磲制品出入境须申请证明。

  据了解,10月24日、27日,三亚海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出境航班的监管任务时,经过X光机检查和开箱确认,分别在一名俄罗斯籍和一名中国香港籍旅客的行李箱中查获2件砗磲制品。这2名旅客声称这些砗磲制品均是在海南旅游时购买的,准备带回家中做饰品摆放,其中一个的长度达到50厘米,另一个的上下两扇保持完整。因为这2名旅客无法出具任何授权证明,三亚海关依法予以暂扣。

  近年来,随着加工技术、雕刻艺术的不断改进,海南加工的各种砗磲工艺品和装饰品广受商家和游客的青睐,已成为继海南黄花梨、沉香、黎锦之后的又一收藏新热点。但是,海口海关相关人士指出,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关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海关凭证明书查验放行。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旅客严禁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

  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又称海底玉,生长于我国的台湾、海南、西沙群岛及其他南海海域。在中国佛教中,砗磲与金、银、琉璃、玛瑙、珊瑚、珍珠并列为“佛教七宝”。目前,国际上将砗磲列入CITES公约附录二物种,作为稀有海洋生物加以保护,并对其国际贸易业加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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