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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建议保护古村落古民居 吸引游客“古村游”
来源:     作者:黄蕾    2014-02-09
   南海网海口2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建设海南美丽乡村,保护海南古村落古民居。2月8日,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在向政协海南省六届二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强调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传统乡土文化,并建议对海南省具有保护价值与旅游开发价值的古村落、民居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对其进行登记、建档与评价。

  提案中说道,掩映在青山绿水中的海南古村落古民居是海南传统文化的“细胞”,是海南本土特色的文化遗产之一。如琼北、琼西北的火山岩地貌地区的火山古村落,东方市江边乡等黎族地区的船形屋、隆闺,琼东北、琼东的侨乡里带有南洋风格的建筑……每一种聚落形态都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民族、文化、风俗等信息,是海南多元文化的体现,是独特环境里产生的文化因子,是海南文化的沃土。

  尽管古村落古民居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但长期以来,由于自然的风化侵蚀,加上认识的失误,使古村落陷入自生自灭的状态,或被改建、另建。提案指出,有些古村落虽然有几百上千年,但已是名存实亡;有些几经变迁,已全然没有了古味。尤其是最近,随着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和城镇进程加快,古村落正在遭到开发性的破坏。

  经过调查,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认为,海南古村落衰落的背后,既存在人为的破坏,如缺少论证的旧城改造项目、文物部门监管不及时、环境污染严重、变样的旅游开发等等;又有日晒、风吹、雨淋等自然侵蚀的因素;还有远离城市,无人居住管理、修缮不及时、修缮资金不足、缺少与古村落相适应的产业支撑等原因。

  为此,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建议,对全省古村落、民居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按其存在的价值分等级,报省、市县政府审定并公布,纳入文物保护管理范围,落实日常维护费用。对破损严重,亟待进行修缮的历史艺术价值较高的古民居建筑,政府应筹集资金,按修旧如旧原则,进行抢救性维修。

  同时,把古村落的保护规划纳入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规划之中,重视保留和保护好现有的古村落、古民居,突出各地乡土习俗、建筑特色、布局特点,防止对乡村地区风土人情、风貌特色的建设性破坏。

  对于如何更好地保护古村落、古民居,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认为,比较成熟的经验就是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把古村落的保护与旅游相协调起来。吸引游客开展“古村游”、“乡村生态游”、“农家乐”旅游活动。一方面可以使村民们真正认识到古民居的价值,另一方面,旅游收入的增加,让村民真正地从保护中得益,激发村民对保护古村落古民居的热情,积极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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