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万宁市法院成立特色法庭,把法庭搬到景点景区和瓜地菜地,对冬季瓜菜买卖纠纷和旅游纠纷案件采取当场立案、当场开庭、当场调处、当场执行的速裁方式,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详见2月20日《南国都市报》)
万宁特色法庭只是海南特色法庭工作的一个缩影。省高院院长董治良日前介绍,海南现已形成旅游法庭、瓜菜法庭、渔排法庭、交通法庭、少年法庭、医疗法庭和环保法庭等特色便民法庭品牌。这些特色法庭,是法院工作的积极创新,在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座“连心桥”。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将法庭搬到旅游景区、田间地头、工厂矿区、渔船渔排,一旦发生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开辟了法院工作便民利民的新渠道,促进了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各级法院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想方设法降低诉讼费用,缩短诉讼时间,让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法律之路更宽阔,更平坦,更畅通。
特色法庭看得见、摸得着,褪去了法院工作的神秘面纱,拉近了法院和群众的距离,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特色法庭还有利于人民法院高效行使审判权。法院就应该提供像这样更加公开、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更愿意尊重法律、信任法治,更愿意选择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特色法庭还促进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如旅游、瓜菜、环保、渔排等特色法庭,围绕了海南的中心工作,保护了海南的优势资源,关注了海南的特色产业,这也应该成为海南特色法庭以后发展的一个方向。同时,还要通过高效便捷的法庭审理,及时回应各方诉求,解决突出问题,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团结,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
可以说,法院系统将加快特色法庭建设作为深化诉讼服务的重要抓手,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有益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值得鼓励。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效果,就在于各级法院发展特色法庭、深化诉讼服务时,结合了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了群众日常习惯,找到并改善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推广特色法庭、深化诉讼服务,也需要注意预防一些问题。例如,特色法庭的环境可以简单、设备可以简易,但对待法律的庄严感、神圣感不能有所减损;例如,要研究并制定标准,什么样的案件适宜用特色法庭审理,什么样的案件需要立即转交普通民事法庭或其它法庭审理,不能“夹到碗里都是菜”;例如,在简化审判环节、缩短审判时间时,不能遗漏重要法定环节;例如,在注重审判效果的同时,要充分保障当事各方的合法权利……
期待特色法庭能够谨慎推广,诉讼服务能够不断优化,笔者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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