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规定,旅行社组织客源从海口美兰机场进或出,在海口市住宿一晚,年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冬春季奖励5元/人次;夏秋季奖励10元/人。次。旅行社组织接待到海口的团队游客年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在海口市住宿1晚,并游览1个4A收费景区或特定景区,奖励15元/人;在海口市住宿2晚,并游览1个3A级景区和1个4A收费景区或特定景区,奖励50元/人。
旅行社组织游客参加海口一日游,游览海口市A级收费景区或特定景区2个、生态乡村旅游点(含农家乐)1个,年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奖励20元/人次。
旅行社组织邮轮经停海口市港口,每艘次载客量在500人以上,并至少安排60%游客上岸游览海口市1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或特定景区,每艘次奖励3万元。旅行社组织境外(含港澳台)游客在海口市高尔夫球场消费,年累计达到100人次以上的,奖励100元/人次。旅行社以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向海口市旅游饭店输送客源年累计达到3万至6万间,奖励3元/间夜;6万至10万间,奖励5元/间夜;10万间以上的,奖励7元/间夜。奖励金计算按区间标准档次实行累进递加方式。(记者纪燕玲实习生刘少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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